evidence是可数还是不可数
【evidence是可数还是不可数】在英语学习过程中,许多学生常常会遇到一些词汇的用法问题,其中“evidence”就是一个常见的疑问点。它到底是可数名词还是不可数名词?下面将从语法规则、使用场景以及常见例句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,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。
一、总结
“Evidence”通常作为不可数名词使用,表示“证据、证明”等抽象概念。但在某些特定语境下,也可以作为可数名词出现,表示“多个证据”或“不同类型的证据”。
| 单词 | 可数性 | 用法说明 | 例子 |
| evidence | 不可数 | 表示总体的证据、证明 | There is no evidence of wrongdoing. |
| evidence | 可数 | 表示多个具体的证据 | The case has several pieces of evidence. |
二、详细解析
1. 作为不可数名词
这是“evidence”的最常见用法。它通常用来指代一种抽象的、整体的证据,而不是具体的一件件物品。例如:
- We need more evidence to prove the suspect’s guilt.
- There is no evidence that the policy is effective.
在这种情况下,“evidence”不加“s”,也不能直接与“a”或“an”连用。
2. 作为可数名词
虽然较少见,但在某些正式或学术语境中,“evidence”可以作为可数名词使用,尤其是在提到多个独立的证据时。这时通常会使用复数形式“evidences”,但要注意,这种用法并不常见,且在现代英语中更倾向于使用“pieces of evidence”来表达相同的意思。
例如:
- The investigation uncovered several pieces of evidence.
- In court, the lawyer presented three evidences supporting the claim.
需要注意的是,“evidences”在口语和日常写作中较为少见,大多数情况下仍以“evidence”作为不可数名词使用。
三、如何判断
要判断“evidence”是否可数,可以参考以下几点:
1. 上下文:如果指的是一个整体的证据,通常是不可数;如果是多个独立的证据,则可能是可数。
2. 搭配词:如“piece of evidence”、“type of evidence”等,表明其不可数属性。
3. 语法结构:不可数名词不能直接加“a”或“an”,而可数名词可以。
四、小结
总的来说,“evidence”主要是一个不可数名词,用于描述总体的证据或证明。但在特定语境下,也可作为可数名词使用,表示多个证据。建议在日常使用中优先采用不可数形式,避免误用。
关键词:evidence, 可数名词, 不可数名词, 英语语法, 证据, 用法








evidence是可数还是不可数